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紹稅二稽罰[2019]25 |
違法行為類型 | 紹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其他違法 |
行政處罰內容 | 違法事實:你單位2017年4月在“宣傳費”科目中列支禮券、禮卡金額共計100000.00元,并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券、禮卡,未代扣代繳“其他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20000.00元。處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第六十九條規(guī)定處罰決定:對你單位應扣未扣“其他所得”個人所得稅行為處以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款百分之一百五十罰款30000.00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9-04-12 |
決定機關 | 國家稅務總局紹興市稅務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