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濰坊恒安散熱器集團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9137078472****736E |
執(zhí)行依據文號 | (2019)魯0784民初537號 |
案號 | (2019)魯0784執(zhí)1407號 |
作出執(zhí)行依據單位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執(zhí)行法院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07-15 |
發(fā)布日期 | 2020-04-30 |
已履行 | 暫無 |
未履行 | 暫無 |
省份 | 山東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一、被告濰坊恒安散熱器集團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山東朝日不銹鋼有限公司貨款715 740.2元; 二、被告濰坊恒安散熱器集團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山東朝日不銹鋼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以715 740.2元為基數,自2019年1月22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的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10 957元,保全費4520元,共計15 477元,由被告濰坊恒安散熱器集團有限公司負擔;反訴案件受理費3271元,由被告濰坊恒安散熱器集團有限公司負擔。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