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江陰海潤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邱新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67253477-7 |
執(zhí)行依據(jù)文號 | (2018)蘇0281民初2882號 |
案號 | (2018)蘇0281執(zhí)5369號 |
作出執(zhí)行依據(jù)單位 | 江陰市人民法院 |
執(zhí)行法院 | 江陰市人民法院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7-23 |
發(fā)布日期 | 2018-11-28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江蘇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一、江陰海潤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和紅河海潤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共同結欠中外運空運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運費4027400元、逾期付款利息175191元,合計4202591元。該款由江陰海潤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和紅河海潤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中外運空運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60萬元,于2018年7月31日前支付60萬元,于2018年8月31日前支付60萬元,于2018年9月30日前支付60萬元,于2018年10月31日前支付60萬元,于2018年11月30日前支付60萬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602591元。 二、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18958元、保全費5000元,合計23958元(中外運空運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已預交),由江陰海潤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和紅河海潤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負擔,于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中外運空運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 三、如江陰海潤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和紅河海潤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未按約履行上述任何一期付款義務,則應立即共同向中外運空運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支付全部運費4027400元及以本金4027400元為基數(shù)自2017年3月31日起至實際清償日止按年利率4.35%計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中外運空運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有權就上述全部運費本息中未付部分、訴訟費23958元一并申請執(zhí)行。 四、中外運空運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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