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式污水處理且能回收再利用的裝置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CN200810228344.2 申請日 -
公開(公告)號 CN101723478A 公開(公告)日 2010-06-09
申請公布號 CN101723478A 申請公布日 2010-06-09
分類號 C02F1/24(2006.01)I 分類 水、廢水、污水或污泥的處理;
發(fā)明人 安喆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沈陽安飛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gòu) 沈陽利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王東煜
地址 110002 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qū)和平北大街178巷2號
法律狀態(tài) -

摘要

摘要 移動式污水處理且能回收再利用的裝置,包括氣浮池、刮渣機構(gòu)和回水機構(gòu);氣浮池的下、上部分別設(shè)有進水口和出水口,上頂部裝有刮渣機構(gòu),底部設(shè)有進氣口和排渣口,內(nèi)底面敷設(shè)曝氣頭,底端設(shè)有四個腳輪。刮板帶由多個刮板等距離地安裝在可彎折的圓周形的帶狀體上;并套裝在刮渣電機的軸輪和從動輪之間,下垂部分浸入到氣浮池中的液體,刮渣電機和從動輪分別安裝在池頂部的右左兩邊,從動輪與刮渣電機的距離可調(diào);過濾器上部設(shè)有進水孔,過濾器的下部設(shè)有出水孔,內(nèi)裝活性炭,氣浮池的出水口與過濾器的進水口連接,過濾器的出水孔與回水泵的進口連接,回水泵的出口連接到外部水池或水管上。本發(fā)明的最大優(yōu)點是可以移動,污水處理、凈化效果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