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氣霧產生裝置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 CN202010554994.7 | 申請日 |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796581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17 |
申請公布號 | CN113796581A | 申請公布日 | 2021-12-17 |
分類號 | A24F40/10(2020.01)I;A24F40/40(2020.01)I;A24F40/46(2020.01)I;A24F40/50(2020.01)I | 分類 | 煙草;雪茄煙;紙煙;吸煙者用品; |
發(fā)明人 | 蔡吉俊;陳超;黃柳銘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新型煙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
代理機構 | 上海華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徐穎聰 |
地址 | 200082上海市楊浦區(qū)長陽路717號 | ||
法律狀態(tài) | - |
摘要
摘要 |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氣霧產生裝置,包括儲液腔、霧化腔和緩存液腔,霧化腔內設有霧化部,緩存液腔和儲液腔之間設有第一通孔,緩存液腔和霧化腔之間設有第二通孔,緩存液腔內的液體能夠通過第二通孔進入霧化腔內被霧化,緩存液腔內設有浮動件,浮動件能夠沿第一方向浮動。采用上述技術方案,通過設置儲液腔和緩存液腔實現液體的二級緩存,并在緩存液腔內設有可以根據液位對液體流動補充的浮動件,可調節(jié)霧化腔內煙油總量,使得霧化腔內液體量處動態(tài)平衡,確保霧化部能夠持續(xù)有效的進行霧化,降低煙油液冷效應,避免出現電量浪費和液體霧化不充分的問題。浮動件能夠調控霧化腔內液體量,在液體不足時,使霧化部停止工作,防止干燒造成的健康風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