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杭余市監(jiān)罰處〔2020〕472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反物價管理規(guī)定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1、沒收應退未退的電費130.80元2、處罰款計32326.95元?上述罰沒款合計人民幣32457.75元,上繳國庫。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0-07-03 |
決定機關 | 杭州市余杭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徐虹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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