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并工商店廣罰字[2018]161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房地產廣告中的房地產項目在未經(jīng)國家征用的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設 |
行政處罰內容 | 罰款3.0萬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處罰方式#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8-11-07 |
決定機關 | 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小店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方東興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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