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江銀保監(jiān)罰決字〔2019〕3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內部控制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guī)則、高管未經任職資格審查實際履職 |
行政處罰內容 | 罰款40萬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9-02-14 |
決定機關 | 中國銀保監(jiān)會江門監(jiān)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勞燦洪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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