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果類的果蠅誘殺劑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 CN201510416225.X | 申請日 |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123767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19 |
申請公布號 | CN105123767B | 申請公布日 | 2017-12-19 |
分類號 | A01N63/04(2006.01)I;A01P19/00(2006.01)I;A01P7/04(2006.01)I;A01N61/02(2006.01)N | 分類 | 農(nóng)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狩獵;誘捕;捕魚; |
發(fā)明人 | 劉向陽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重慶碩奧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機構(gòu) | 廣州天河萬研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事務(wù)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重慶碩奧科技有限公司;江蘇蘇洪農(nóng)業(yè)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 400056 重慶市巴南區(qū)南泉街道紅星村12社 | ||
法律狀態(tài) | - |
摘要
摘要 | 本發(fā)明涉及防治害蟲領(lǐng)域,特別涉及一種果類的果蠅誘殺劑,它包括以下各組分及含量:水果:10?50重量份、酵母:1?10重量份、食醋:1?7重量份、甜味劑:2?8重量份、殺蟲劑:1?3重量份、水:5?15重量份;其中所述水果以下種類,每種水果包括新鮮水果和開始腐敗的水果并按照質(zhì)量比3/1混合而成,所述水果包括以下種類及含量:葡萄:3?18重量份、蘋果:0?12重量份、香蕉:0?12重量份、楊梅:5?22重量份、梨:0?5重量份、桃:0?5重量份,本發(fā)明制作工藝簡單便捷,并且誘殺果蠅效果良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