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柱采礦法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CN201610683483.9 申請日 -
公開(公告)號 CN106285682A 公開(公告)日 2017-01-04
申請公布號 CN106285682A 申請公布日 2017-01-04
分類號 E21C41/22(2006.01)I 分類 土層或巖石的鉆進;采礦;
發(fā)明人 包海全;梁志文;周學全;楊學森;楊正賢 申請(專利權)人 馬邊長和電力有限責任公司
代理機構 成都泰合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孫恩源
地址 644000 四川省宜賓市下江北中元路1號
法律狀態(tài) -

摘要

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采礦法,具體公開了一種房柱采礦法;其與現(xiàn)有技術的主要區(qū)別在于:傳統(tǒng)房柱采礦法,切割上山后即開始回采礦石;本發(fā)明則采用切割上山貫通后,自上而下向切割上山的兩邊掘進轉角采礦,形成礦道分枝,相鄰礦房的對應礦道分枝相互貫通,形成通風通道,并將采下的礦石運走;自上而下退采礦道分枝,使相鄰的礦道分枝相互貫通,礦道分枝之間留礦柱,在靠近漏斗口位置留礦房底柱。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是:1)對于穩(wěn)定性較差的礦層開采有很大的安全保障;2)減少采切工作量,提高采礦回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