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連交道罰字【2020】00679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道路運輸車輛技術(shù)管理規(guī)定》第三十一條第(五)項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警告、罰款2000.00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改正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03-18 |
決定機關(guān) | 連云港市交通運輸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