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建公(消)行罰決字〔2017〕0014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建德市耀欣針紡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案 |
行政處罰內容 | 現(xiàn)查明位于建德市大洋鎮(zhèn)工業(yè)功能區(qū)的建德市耀欣針紡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無人值班,未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違反了《浙江省消防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根據(jù)《浙江省消防條例》第六十一條,決定給予建德市耀欣針紡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伍佰元整的處罰。執(zhí)行方式和期限:罰款處罰: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交中國銀行建德支行(帳號:380560062691130003)。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及日期:建德市公安消防大隊 2017年2月9日。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7-02-09 |
決定機關 | 建德市公安消防大隊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