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惠城稅罰〔2021〕16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2016-07-01 至2019-12-31 企業(yè)所得稅未按期進行申報,2018-07-01 至2019-12-31 增值稅(商業(yè)(3%))未按期進行申報,2018-07-01 至2019-12-31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進行申報,2018-07-01 至2019-12-31 教育費附加(增值稅教育費附加)未按期進行申報,2018-07-01 至2019-12-31 城市維護建設(shè)稅(市區(qū)(增值稅附征))未按期進行申報,2018-10-01 至2019-12-31 個人所得稅(經(jīng)營所得)未按期進行申報。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罰款2,200.00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01-27 |
決定機關(guān) | 國家稅務(wù)總局惠州市惠城區(qū)稅務(wù)局 |
法定代表人 | 李愛忠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zé)任由當(dāng)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