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電白稅南海局罰〔2021〕14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所屬期:2018-07-01至2021-03-31增值稅; 所屬期:2015-07-01至2021-03-31城市維護建設(sh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所屬期:2015-07-01至2016-02-29堤圍防護費; 所屬期:2016-09-01至2017-07-31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 所屬期:2018-10-01至2018-12-31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 所屬期:2019-11-01至2020-05-31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 所屬期:2020-01-01至2021-03-31企業(yè)所得稅; 所屬期:2020-01-01至2020-12-31企業(yè)所得稅;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罰款金額:2000.00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05-27 |
決定機關(guān) | 國家稅務(wù)總局茂名市電白區(qū)稅務(wù)局水東稅務(wù)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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