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嵊運罰決字[2019]第3306835119100028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新昌縣順通貨物運輸有限公司 超越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 |
行政處罰內容 | 罰款人民幣叁萬元整。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9-04-22 |
決定機關 | 嵊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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