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溫公(消)行罰決字〔2018〕0114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臺州凱利達鞋業(yè)有限公司未經(jīng)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案 |
行政處罰內容 | 現(xiàn)查明位于溫嶺市大溪鎮(zhèn)后岸村一級公路北側的臺州凱利達鞋業(yè)有限公司3#車間未經(jīng)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決定給予臺州凱利達鞋業(yè)有限公司3#車間責令停止使用,并處罰款人民幣叁萬元整的處罰。執(zhí)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交中國工商銀行(帳號:1207041109064036665750100),并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車間停止使用。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及日期:溫嶺市公安消防大隊 2018年5月16日。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8-05-16 |
決定機關 | 溫嶺市市公安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