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東莞市集盛皮革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gòu)代碼 | 9144190057****9059 |
執(zhí)行依據(jù)文號 | (2019)粵0784民初2932號 |
案號 | (2019)粵0784執(zhí)2913號 |
作出執(zhí)行依據(jù)單位 | 鶴山市人民法院 |
執(zhí)行法院 | 鶴山市人民法院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11-26 |
發(fā)布日期 | 2019-12-09 |
已履行 | 暫無 |
未履行 | 暫無 |
省份 | 廣東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wù)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wù) | 網(wǎng)上立案編號【Z10621197601761】。一、被告東莞市集盛皮革有限公司確認欠原告鶴山市新科達企業(yè)有限公司貨款210325.75元。 二、原告于民事調(diào)解書生效后,向鶴山市人民法院申請解除對于被告東莞市集盛皮革有限公司的賬號的凍結(jié)(戶名:東莞市集盛皮革有限公司,賬號:728957740572,開戶行:中國銀行東莞厚街支行),被告東莞市集盛皮革有限公司定于該賬戶解封當日支付原告貨款100000元;剩余貨款110325.75元定于2019年11月30日前支付給原告。 三、被告逾期或不足額支付上述任何一期欠款,原告有權(quán)就全部未付貨款以被告及擔保人為被執(zhí)行人向鶴山市人民法院申請全額執(zhí)行,并按年利率24%從2019年6月20日起計付未付貨款的利息,直至付清之日止。 四、擔保人周少輝(身份證號碼:4415221983****3790)同意對被告東莞市集盛皮革有限公司的上述債務(wù)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五、本案受理費2292.64元、保全費1645元,訴訟費合共3937.64元(已減半收取,原告已預(yù)交3937.64元),由被告東莞市集盛皮革有限公司承擔,被告承擔的訴訟費3937.64元在支付最后一期款項時一并支付給原告,無需法院進行收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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