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中建宏偉基業(yè)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91340111MA****A947 |
執(zhí)行依據文號 | (2020)皖1881民初638號 |
案號 | (2021)皖1881執(zhí)164號 |
作出執(zhí)行依據單位 | 寧國市人民法院 |
執(zhí)行法院 | 寧國市人民法院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發(fā)布日期 | 2021-02-26 |
已履行 | 暫無 |
未履行 | 暫無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一、被告曹純定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原告侯勇貨款6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60000元為基數,按年利率6%自2019年7月16日起計算至本判決確定給付之日止);二、被告中建宏偉基業(yè)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其經營管理的財產對前述第一項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三、駁回原告侯勇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本案受理費2700元,保全費1145元,公告費560元,合計4405元,由原告侯勇負擔1200元,被告曹純定、被告-6-中建宏偉基業(yè)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共同負擔3205元。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