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全普半導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91440300MA****EWX3 |
執(zhí)行依據文號 | (2020)粵0307民初11246號 |
案號 | (2020)粵0307執(zhí)17823號 |
作出執(zhí)行依據單位 | 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法院 |
執(zhí)行法院 | 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法院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9-18 |
發(fā)布日期 | 2020-12-14 |
已履行 | 暫無 |
未履行 | 暫無 |
省份 | 廣東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其他規(guī)避執(zhí)行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19年4月至2020年5月期間的物業(yè)服務費、本體維修資金、空調維護費、空調使用費及其他費用共計963442.13元及違約金(1.2019年4月至2019年11月違約金以676579.84元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自2019年12月1日起計算至被告還清之日止;2.2019年12月違約金以80616. 74元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自2019年12月11日起計算至被告還清之日止;3.2020年1月違約金以75884.65元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自2020年1月11日起計算至被告還清之日止;4.2020 年2月違約金以78252.2元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自2020年2月11日起計算至被告還清之日止;5.2020年3月違約金以 77058.38元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自2020年3月11日起計算至被告還清之日止;6. 2020年4月違約金以77445. 85元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自2020年4月11日起計算至被告還清之日止;7.2020年5月違約金以58204.47元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自2020年5月11日起計算至被告還清之日止。被告已向原告支付的款項先折抵發(fā)生日期在前的違約金及費用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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