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乒乓球發(fā)球裝置及帶有該發(fā)球裝置的裁判臺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CN202111067451.3 申請日 -
公開(公告)號 CN113769358A 公開(公告)日 2021-12-10
申請公布號 CN113769358A 申請公布日 2021-12-10
分類號 A63B69/40(2006.01)I;A63B67/04(2006.01)I;A63B71/00(2006.01)I 分類 運動;游戲;娛樂活動;
發(fā)明人 李俊國;王曉東;梁敏明;羅文輝 申請(專利權)人 廣州雙魚體育用品集團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 廣州新諾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羅毅萍
地址 510280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qū)燕子崗路18號之二
法律狀態(tài) -

摘要

摘要 本發(fā)明屬于球類運動器械產品技術領域,具體公開乒乓球發(fā)球裝置和裁判臺,所述發(fā)球裝置包括殼體,殼體內設有滾道和滾道支撐座,殼體內滾道的相對側位置成對的設有電機座支撐塊,兩電機座支撐塊上安裝有電機底座,電機底座的上表面對稱的安裝有一對間隔設置的滾輪,電機底座的背面對應驅動電機,滾道傾斜設置,電機底座也傾斜并與滾道成夾角設置,滾道的底部與電機底座的底部靠近,兩滾輪之間的間距小于乒乓球的直徑,殼體內還設有舵機支撐座,所述舵機支撐座上安裝有舵機,舵機上設有轉動桿,殼體的頂部置設有出球口和進球口。該發(fā)球裝置方便裁判員發(fā)球,其發(fā)球過程易于操作控制,出球準確度高,能及時準確的拋出發(fā)給運動員,實用性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