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河湖水處理藥劑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 CN202110367294.1 | 申請日 |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4923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23 |
申請公布號 | CN113149232A | 申請公布日 | 2021-07-23 |
分類號 | C02F3/34;C02F1/28;C02F1/52;C02F1/66;C02F1/72;C02F101/20 | 分類 | 水、廢水、污水或污泥的處理; |
發(fā)明人 | 馮春暉;朱希坤;王國瑞;石偉杰;周繼柱;李雁鴻;張志平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神美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機(jī)構(gòu) | 蘇州匯智聯(lián)科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高文獻(xiàn) |
地址 | 062455 河北省滄州市河間市工業(yè)園區(qū) | ||
法律狀態(tài) | - |
摘要
摘要 | 本發(fā)明涉及水處理藥劑技術(shù)領(lǐng)域,尤其為一種河湖水處理藥劑,包括主劑、吸附劑以及生物菌劑,所述主劑按照重量百分比包括:硫化鋇10~15重量份、硫酸鐵15~20重量份、氧化鈣8~10重量份、鋅鋇白7~12重量份、氯化鋁鐵14~18重量份、碳酸鈉10~12重量份、過硫酸鉀7~11重量份,所述吸附劑由改性硅藻土制成,所述生物菌劑由硝化細(xì)菌和COD降解細(xì)菌混合制成,本發(fā)明設(shè)計可以有效防止現(xiàn)有河湖水處理藥劑只能夠殺死河湖水中的細(xì)菌和微生物,無法去除河湖水中的重金屬離子,從而無法降低河湖水中的重金屬離子含量,重金屬離子含量較高的河湖水無法被使用的問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