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江公(消)行罰決字〔2017〕14000330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案 |
行政處罰內容 | 現(xiàn)查明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符合《浙江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四百七十五條第五階次之規(guī)定。根據(j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三項及《浙江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四百七十五條,決定給予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的處罰。執(zhí)行方式和期限:罰款處罰:限你單位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杭州市內的中國建設銀行(賬號:0010504006)繳納罰款。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隊江干區(qū)大隊 2017年7月7日。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7-07-07 |
決定機關 |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隊江干區(qū)大隊 |
法定代表人 | 胡勇欽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