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土衛(wèi)﹝2021﹞040 |
違法行為類型 | 土地違法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退還非法占用的10031.5平方米土地,沒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shè)施,對非法占用的1003.15平方米土地并處10元每平方的罰款,計10031.5元人民幣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08-23 |
決定機關(guān) | 連城縣自然資源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zé)任由當(dāng)事人自負(fù)。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