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園林苗圃除草劑及其使用方法

基本信息

申請(qǐng)?zhí)?/td> CN201410141918.8 申請(qǐng)日 -
公開(公告)號(hào) CN103988837A 公開(公告)日 2014-08-20
申請(qǐng)公布號(hào) CN103988837A 申請(qǐng)公布日 2014-08-20
分類號(hào) A01N37/22(2006.01)I;A01P13/00(2006.01)I;A01G13/00(2006.01)I;A01N33/18(2006.01)N;A01N33/22(2006.01)N 分類 農(nóng)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狩獵;誘捕;捕魚;
發(fā)明人 冷鵬;崔愛華;宿剛愛;劉延剛;侯慧敏;李靜 申請(qǐng)(專利權(quán))人 臨沂豐邦植物醫(yī)院有限公司
代理機(jī)構(gòu) - 代理人 -
地址 276000 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qū)蘭田農(nóng)資城3號(hào)
法律狀態(tài) -

摘要

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園林苗圃除草劑,所述除草劑是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組成:異丙甲草胺20~40%、二甲戊靈10~20%、乙氧氟草醚2~8%、助劑43~58%,該除草劑使用可采苗前噴施或苗后毒沙法。本發(fā)明園林苗圃除草劑采用的植物油為溶劑,無污染、PH值為中性偏酸、穩(wěn)定性優(yōu)越、緩沖性好;不含有害金屬、不含激素類物質(zhì)、使用安全;利用藥劑僅固著在表土層(約1~2厘米)不向深層淋溶的特性,殺死或抑制表土層中能夠萌發(fā)的雜草種子,作物種子因有覆土層保護(hù),可正常發(fā)芽生長;本發(fā)明的除草劑可保證作物正常生長,持效期在沙土地可達(dá)35~40天,在粘土地持效期可達(dá)60~70天;在播種出苗后,針對(duì)2~4葉期雜草也可以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