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琉璃的黃金顏料及其應用方法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CN201210093723.1 申請日 -
公開(公告)號 CN103359930B 公開(公告)日 2016-06-29
申請公布號 CN103359930B 申請公布日 2016-06-29
分類號 C03C1/04(2006.01)I;C03C17/34(2006.01)I 分類 玻璃;礦棉或渣棉;
發(fā)明人 陳京田;伊兵 申請(專利權)人 淄博淄川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gòu) 青島發(fā)思特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淄博市淄川振華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 255100 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qū)龍泉鎮(zhèn)尚莊村
法律狀態(tài) -

摘要

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琉璃的黃金顏料及其應用方法,屬于琉璃制備技術領域。本發(fā)明所述的用于琉璃的黃金顏料,是將80KG氫氧化鈉、117KG石英沙、2KG硼沙、16KG硝酸鈉、1KG瓷土、0.5KG氟硅酸鈉、2KG氧化銻、18KG碳酸鈣、1KG碳酸鉀、1KG碳酸鋇、90克99.99%含量的金混合均勻后,在1400度的溫度下溶化18小時后形成一種液態(tài)狀,經(jīng)水淬、干燥、粉碎、過120目篩,取篩下物制得,所述的應用方法,是將水晶料用鐵棍取料,并在黃金顏料上勻速滾動,使黃金顏料均勻覆蓋于水晶料表面,然后在純銀紙上滾過,經(jīng)回火處理,最后在黃金顏料外面再套上一層水晶料成型即可。本發(fā)明整體效果鮮亮,制備出的琉璃著色效果富貴,更具有觀賞性和藝術性,應用方法簡單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