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深圳市譽德控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gòu)代碼 | 9144030032****6527 |
執(zhí)行依據(jù)文號 | (2020)深國仲裁2441號 |
案號 | (2021)粵03執(zhí)914號 |
作出執(zhí)行依據(jù)單位 | 深圳國際仲裁院 |
執(zhí)行法院 |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1-28 |
發(fā)布日期 | 2021-06-16 |
已履行 | 暫無 |
未履行 | 暫無 |
省份 | 廣東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其他妨礙、抗拒執(zhí)行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wù) | 網(wǎng)上立案編號【Z10281212600670】。(一)第一被申請人、第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本金人民幣700000元。(二)第一被申請人、第二被申請人以本金人民幣700000元為基數(shù),2019年9月18日至2020年3月13日,按年化收益率11的標(biāo)準,向申請人計付利息;2020年10月9日至本金清償之日,按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 款市場報價利率,向申請人計付利息。(三)第一被申請人以本金人民幣700000元為基數(shù),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10月8日,按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向申請人計付利息。(四)第一被申請人、第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律師費人民幣20000元、保全費人民幣 4379.87元、擔(dān)保費人民幣1000元。(五)本案仲裁費人民幣36816元,由第一被申請人、第二被申請人承擔(dān)。申請人已預(yù)交人民幣36816元,抵作本案仲裁費,不予退還。第一被申請人、第二被申請人直接向申請人支付人民幣36816元。(六)駁回申請人的其他仲裁請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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