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紹柯(消)行罰決字〔2021〕0957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 |
行政處罰內容 | 現查明由你單位負責管理的高層民用建筑仁讓堰小區(qū)(位于紹興市柯橋區(qū)百舸南路)消防控制室未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違反了《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根據《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決定給予浙江寶業(yè)物業(yè)服務有限公司紹興柯橋分公司罰款人民幣貳仟伍佰元整的處罰。執(zhí)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單位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及繳款單到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橋支行(賬號397478560697)繳納罰款。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及日期:紹興市柯橋區(qū)消防救援大隊 2021年8月13日。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08-13 |
決定機關 | 紹興市消防救援支隊 |
法定代表人 | 葉偉君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