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屬熔煉煙氣余熱及粉塵的回收利用裝置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CN201310400948.1 申請日 -
公開(公告)號 CN103471404B 公開(公告)日 2016-03-16
申請公布號 CN103471404B 申請公布日 2016-03-16
分類號 F27D17/00(2006.01)I 分類 爐;窯;烘烤爐;蒸餾爐〔4〕;
發(fā)明人 王春雨;呂慶淮;呂瑞新;王京連;鄭憲偉;陳春光;韋子木;王銀川;劉靖;孫寶琳 申請(專利權)人 東部銅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 青島發(fā)思特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山東金升有色集團有限公司;東部銅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276037 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qū)南坊鎮(zhèn)青年路2號
法律狀態(tài) -

摘要

摘要 本發(fā)明是一種有色金屬熔煉煙氣余熱及粉塵的回收利用裝置。屬于余熱利用和廢氣處理的方法。余熱回收裝置和粉塵回收裝置由逆流換熱余熱鍋爐A、氮化硅多孔陶瓷過濾器、逆流換熱余熱鍋爐B、逆流換熱余熱鍋爐工質(zhì)預熱器、片式流道氣體逆流換熱器、袋式過濾除塵器、引風機;通過管線或管件連接而成,經(jīng)余熱及粉塵回收后的煙氣去脫硫車間硫回收處理后,尾氣達標排放;包括如下步驟:余熱一級回收,高溫煙氣過濾除塵凈化,余熱二級回收、余熱三級回收、四級余熱回收、低溫過濾除塵、硫回收處理,尾氣達到國家排放標準。提供了一種余熱回收效率高,粉塵回收完全,工藝控制簡便、回收成本較低的有色金屬熔煉煙氣余熱及粉塵的回收利用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