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從廢含鉛玻璃中回收金屬鉛和制取水玻璃的方法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 CN201510629373.X | 申請日 |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167854A | 公開(公告)日 | 2016-11-30 |
申請公布號 | CN106167854A | 申請公布日 | 2016-11-30 |
分類號 | C22B7/00(2006.01)I;C22B13/02(2006.01)I;C01B33/32(2006.01)I | 分類 | 冶金;黑色或有色金屬合金;合金或有色金屬的處理; |
發(fā)明人 | 胡彪;湯桂蘭;張書豪;王素鳳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天津子牙經(jīng)濟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 |
代理機構(gòu) | 天津佳盟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侯力 |
地址 | 300384 天津市西青區(qū)賓水西道391號天津理工大學主校區(qū) | ||
法律狀態(tài) | - |
摘要
摘要 | 一種從廢含鉛玻璃中回收金屬鉛和制取水玻璃的方法,首先將廢含鉛玻璃、熔劑、還原劑和催化劑按一定配比置入高溫反應爐,經(jīng)過反應還原出鉛,同時產(chǎn)生熔渣;將熔渣進行水解,分離后獲得水解液和溶解渣;在水解液中加入沉淀劑沉淀出硫化鉛并獲得粗制水玻璃;在溶解渣中加入酸性溶劑進行中和;將獲得酸溶渣用粗制水玻璃再次溶解清洗,分離回收末級粗制水玻璃并產(chǎn)生尾渣;在末級粗制水玻璃中加入沉淀劑、脫硫劑,制成精制水玻璃并回收沉淀出的硫化鉛;尾渣清洗后再次進行酸溶處理。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是:該方法可從廢含鉛玻璃中回收金屬鉛和制取水玻璃,工藝簡單、易于實施、具無固廢排放,實現(xiàn)含鉛玻璃廢棄物的全組份利用,經(jīng)濟效益顯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