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山東坤宇機械裝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9137162157****929Y |
執(zhí)行依據文號 | (2018)魯1691民初1177號 |
案號 | (2020)魯1691執(zhí)47號 |
作出執(zhí)行依據單位 | 濱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 |
執(zhí)行法院 | 濱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1-16 |
發(fā)布日期 | 2020-03-12 |
已履行 | 暫無 |
未履行 | 暫無 |
省份 | 山東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一、被告山東龍馬重科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原告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濱州分行借款本金2600萬元及利息543193.69元、逾期利息(以2600萬元為基數,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按年利率8.4825計算)、復利(截止2018年9月30日的復息為6711.75元;以543193.69元為基數,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按年利率8.4825計算);二、被告山東龍馬重科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濱州分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15000元;三、被告山東龍馬重工集團有限公司、山東辰星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惠民縣中小企業(yè)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山東力豐重型機床有限公司、山東惠宇精密鑄造有限公司、山東惠騰數控設備有限公司、樊憲國、喬鎖云分別對上述第一、二項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其各自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就其清償份額向被告山東龍馬重科有限公司追償。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