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杭上綜執(zhí)罰決字〔2021〕第13-0228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02 |
行政處罰內容 | 主要違法事實:2021年10月16日22時30分,當事人浙江中豪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杭州上城區(qū)運河東路與鳳起東路交叉口杭政儲出【2020】47號地塊商業(yè)商務用房項目未取得夜間作業(yè)證明進行夜間施工。當事人正在工地內進行夜間施工作業(yè)(澆筑混凝土),現場混凝土車貳輛、攪拌拖泵壹臺,施工人員若干名。執(zhí)法隊員按要求選取一個測點,測得噪聲值LAeq=59.4dB,施工停止后在同一位置測得背景噪聲值LAeq=55.6dB,根據《建筑施工場界環(huán)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計算方法,該測點修正值為LAeq=56.4dB,超出夜間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排放的限值55dB。當事人未辦理夜間施工作業(yè)證明。當事人行為違反《杭州市環(huán)境噪聲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另經查證,當事人于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17日、2021年3月15日、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21日、2021年9月9日、2021年10月7日因相同違法行為曾七次被依法處理,因此對本次違法行為應從重處罰。行政處罰依據:《杭州市環(huán)境噪聲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六)項行政處罰決定:罰款人民幣叁萬柒仟元整行政處罰履行方式:到中國建設銀行或浙江政務服務網或掃描決定書所附二維碼繳納罰款行政處罰履行期限:15日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11-17 |
決定機關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qū)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