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中航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9145070078****3110 |
執(zhí)行依據文號 | (2021)皖1802民初1116號 |
案號 | (2022)皖1802執(zhí)216號 |
作出執(zhí)行依據單位 | 宣城市宣州區(qū)人民法院 |
執(zhí)行法院 | 宣城市宣州區(qū)人民法院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2-01-11 |
發(fā)布日期 | 2022-02-23 |
已履行 | 暫無 |
未履行 | 暫無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一、被告中航建工集團有限公司陜西分公司、中航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史勇工程款1618913.65元;二、被告宣城匯聚水晶工藝品有限公司在欠付被告中航建工集團有限公司陜西分公司、中航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圍內對上述第一項義務承擔給付責任。三、駁回原告史勇的其它訴訟請求。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20270元,公告費300元,合計20570元,由原告史勇負擔1179元,被告中航建工集團有限公司陜西分公司、中航建工集團有限公司負擔19091元,被告宣城匯聚水晶工藝品有限公司負擔300元。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