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寧市監(jiān)案字〔2021〕3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反物價管理規(guī)定 |
行政處罰內容 | 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209,473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01-11 |
決定機關 | 西寧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孫珮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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