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上海知科投資中心(普通合伙)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9131000033****6513 |
執(zhí)行依據(jù)文號 | (2018)皖0208民初766號 |
案號 | (2018)皖0208執(zhí)414號 |
作出執(zhí)行依據(jù)單位 | 蕪湖市三山區(qū)人民法院 |
執(zhí)行法院 | 蕪湖市三山區(qū)人民法院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9-12 |
發(fā)布日期 | 2018-12-21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一、被告上海知科投資中心(普通合伙)欠原告安徽省江海通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理財款本金1070萬元及利息(以該欠款為基數(shù),自2016年11月7日起至本金付清之日止,其利率按0.329‰/日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以該欠款為基數(shù),自2017年8月1日起至本金付清之日止,其利率按0.328‰/日標準計算),此款定于2018年9月7日前給付本金200萬元,同年9月30日前給付本金600萬元,同年10月31日前給付本金270萬元,利息及逾期付款違約金定于同年11月30日前付清;如被告上海知科投資中心(普通合伙)逾期未履行任何一期到期債務,原告安徽省江海通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可申請執(zhí)行全部款項。 二、被告上海知科投資中心(普通合伙)給付原告安徽省江海通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為實現(xiàn)債權支出的律師代理費23萬元,此款定于2018年9月7日前付清。 三、被告合肥寰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陳擁權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四、本案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52780.5元、財產(chǎn)保全費5000元,合計57780.5元,由被告上海知科投資中心(普通合伙)、合肥寰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陳擁權負擔,此款定于2018年9月7日前付清(原告已墊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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