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巖市監(jiān)新處字〔2020〕13508022000037 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反當事人在西興橋停車場入口處有公示停車收費,但公示內容不齊全,對公示收費依據(jù)——《龍巖市物價局關于核定中山路三期10號樓前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龍發(fā)改價〔2012〕價152號)中“連續(xù)停放24小時累計收費不得高于25元”的規(guī)定未公示。在出口處崗亭(收費窗口)未公示停車收費。 |
行政處罰內容 | 罰款0.3000萬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處罰方式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0-05-13 |
決定機關 | 龍巖市新羅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饒文碧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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