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麗運政罰〔2021〕0635 |
違法行為類型 | 02 |
行政處罰內容 | 主要違法事實:2021年10月14日15時7分,縉云縣交通運輸局行政執(zhí)法人員,在縉云進行了檢查。10月14日縉云縣交通運輸局批準立案,并指定樊慶平、盧志剛承辦此案。執(zhí)法人員依法取得工單:331122********001769復印件、違法行為調查通知書原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身份信息復印件、身份信息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公司安全生產相關制度復印件復印件、詢問筆錄原件等相關證據。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依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五條第(八)項的規(guī)定,責令改正并罰款人民幣捌佰元整。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縉云縣匯通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中國建設銀行縉云支行。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可以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得超出罰款的數額。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10-15 |
決定機關 | 縉云縣交通運輸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