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黑龍江省乾匯貨物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gòu)代碼 | 9123010309****653R |
執(zhí)行依據(jù)文號 | (2018)黑0103民初11947號 |
案號 | (2021)黑0103執(zhí)684號 |
作出執(zhí)行依據(jù)單位 | 南崗區(qū)人民法院 |
執(zhí)行法院 | 哈爾濱市南崗區(qū)人民法院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1-15 |
發(fā)布日期 | 2021-07-15 |
已履行 | 暫無 |
未履行 | 暫無 |
省份 | 黑龍江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一、解除2014年12月原告哈爾濱好享天鵝購物有限公司與被告黑龍江省乾匯貨物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簽訂《黑龍江省物流配送項目合同書》及《黑龍江省物流配送項目合同書補充協(xié)議》; 二、被告黑龍江省乾匯貨物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nèi)返還原告哈爾濱好享天鵝購物有限公司代收貨款776766元; 三、被告黑龍江省乾匯貨物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nèi)返還原告哈爾濱好享天鵝購物有限公司代收貨款776766元的利息(自2017年8月1日起至給付之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四、原告哈爾濱好享天鵝購物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nèi)返還被告黑龍江省乾匯貨物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物流費279302.95元; 五、駁回被告黑龍江省乾匯貨物運輸有限責任公司其他反訴請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原告預交案件受理費12068元,由被告黑龍江省乾匯貨物運輸有限責任公司負擔;被告預交反訴費6034元,由原告哈爾濱好享天鵝購物有限公司負擔2745元,被告黑龍江省乾匯貨物運輸有限責任公司負擔3289元。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