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廣東沃銀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9144010656****7282 |
執(zhí)行依據(jù)文號 | (2019)粵0605民初1345號 |
案號 | (2019)粵0605執(zhí)29152號 |
作出執(zhí)行依據(jù)單位 | 佛山市南海區(qū)人民法院 |
執(zhí)行法院 | 佛山市南海區(qū)人民法院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10-29 |
發(fā)布日期 | 2020-02-25 |
已履行 | 暫無 |
未履行 | 暫無 |
省份 | 廣東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網上立案編號【Z10521198609561】。1.兩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租金103605.94元、電費7989.63元、場地占用費32121.87元;2.被申請人一向申請人支付免租期租金391370元;3.兩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期間租金違約金177219.31元,以及以租金82981.5元為本金按日利率萬分之五的標準計算從2018年11月1日期至2018年12月12日止的違約金1742.61元,以租金32121.87元為本金按日利率萬分之五計算從2018年12月1日起至12月12日止的違約金192.73元,并以租金103605.94元為本金按日利率萬分之五的標準計算從2018年12月13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的違約金(暫計至2019年10月16日為15955.31元);4.兩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間電費違約金33504.14元,以及以電費3034.56元為本金按照日利率萬分之五標準計算從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12日止的電費違約金63.73元,以電費3399.16元為本金按日利率萬分之五的標準計算從2018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12日止的電費違約金20.39,并以電費7989.63元為準備按日利率萬分之五的標準計算從2018年12月13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電費違約金(暫計至2019年10月16日為1230.40元)。5.兩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律師費6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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