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利用金礦尾礦渣回填開采區(qū)進行土地復墾使用的人工土壤及其復墾方法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CN201910008191.9 申請日 -
公開(公告)號 CN109429610A 公開(公告)日 2019-03-08
申請公布號 CN109429610A 申請公布日 2019-03-08
分類號 A01B79/02(2006.01)I; A01G24/10(2018.01)I; A01G24/20(2018.01)I; A01G24/30(2018.01)I; A01G24/22(2018.01)I; E21F15/00(2006.01)I; E21C41/32(2006.01)I 分類 農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狩獵;誘捕;捕魚;
發(fā)明人 任廣濱; 楊建國; 劉璠; 張志毅 申請(專利權)人 杰瑞(萊州)礦山治理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 煙臺炳誠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李慧
地址 261400 山東省煙臺市萊州市柞村鎮(zhèn)石都商務樓(A區(qū)、B區(qū))二層201號
法律狀態(tài) -

摘要

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利用金礦尾礦渣回填開采區(qū)進行土地復墾使用的人工土壤及其復墾方法,通過將尾礦廢渣回填開采區(qū),填筑壓實;將優(yōu)化設計的人工土壤的各組分混合均勻,最后將新型的人工土壤以一定厚度覆蓋在尾礦廢渣的回填表面,來實現礦山尾礦的有效治理。有益效果:(1)本發(fā)明制備的人工土壤,營養(yǎng)成分豐富,有機質含量增加,土壤透氣性增加,具有優(yōu)秀的保水和保肥性能,適合植物的生長;(2)本發(fā)明提供的有機腐熟物來源于農林廢棄物,來源廣泛,容易獲得,實現了固體廢物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綜合利用,符合循環(huán)經濟的原則;(3)本發(fā)明能夠同時解決尾礦庫的占地問題和采空區(qū)土地復墾的任務,具有很大的市場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