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武住建罰字(2018B)第39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對單位處罰款75967.23元;對單位責任人員處罰款3798.42元,合計79765.65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8-12-06 |
決定機關(guān) | 常州市武進區(qū)住建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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