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嘉運政罰〔2021〕0151 |
違法行為類型 | -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2021年3月2日15時50分許,嘉興市交通運輸局執(zhí)法人員在嘉興市笛澳機動車駕駛培訓有限公司檢查時,發(fā)現(xiàn)兩名學員王玉玲(身份證:342622********120X)、何兵波(身份證:412722********1024)在該駕校報名學習駕駛技術,但學員所繳納的培訓費該公司未交到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資金托管賬戶里。其行為違反《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jīng)營者未遵守預收費用最高限額、資金存管和扣付方式等有關規(guī)定。責令限期改正。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03-23 |
決定機關 | 嘉興市交通運輸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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