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信息舉報、發(fā)布方法及設備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CN201710100378.2 申請日 -
公開(公告)號 CN106952075A 公開(公告)日 2017-07-14
申請公布號 CN106952075A 申請公布日 2017-07-14
分類號 G06Q10/10;G06Q50/26 分類 計算;推算;計數(shù);
發(fā)明人 楊東 申請(專利權)人 360(北京)軟件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 北京智匯東方知識產(chǎn)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360(北京)軟件有限公司
地址 100088 北京市西城區(qū)新街口外大街28號D座112室(德勝園區(qū))
法律狀態(tài) -

摘要

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案件信息舉報、發(fā)布方法及設備。其中,案件信息舉報發(fā)布平臺,包括:接收模塊,適于接收來自至少一個案件信息舉報客戶端的舉報信息;案件信息審核模塊,適于對所述舉報信息進行真實性核實,審核得到通過真實性核實的案件信息;案件信息推送模塊,適于將通過真實性核實的案件信息推送至所述案件信息舉報發(fā)布平臺管轄的各案件信息舉報客戶端。采用本發(fā)明能夠使得報案這一事件變得隨時隨地可行,保證了報案的時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