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搗固焦爐的雙四管式導煙管機構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 CN202010551236.X | 申請日 |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704913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28 |
申請公布號 | CN111704913B | 申請公布日 | 2021-09-28 |
分類號 | C10B27/06(2006.01)I;C10B27/04(2006.01)I | 分類 | 石油、煤氣及煉焦工業(yè);含一氧化碳的工業(yè)氣體;燃料;潤滑劑;泥煤; |
發(fā)明人 | 張越;賀瑋;趙瑊;白晉華;武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機構 | 北京奧文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張文;苗麗娟 |
地址 | 030024山西省太原市萬柏林玉河街53號 | ||
法律狀態(tài) | - |
摘要
摘要 | 本發(fā)明公開一種用于搗固焦爐的雙四管式導煙管機構,其包括兩個平行并對齊布置在導煙車上的完全相同的四管式導煙結構,其中,在為搗固焦爐的邊爐和中間爐裝煤時,第一豎管構件的各第一豎管內的第一開蓋機構分別對各機側爐蓋選擇性地開閉,其中三個第一豎管用于同時連通裝煤孔炭化室和兩個結焦中末期炭化室的機側導煙孔,以提供四個導煙通道,同時,第二豎管構件的各第二豎管內的第二開蓋機構分別對各中列爐蓋選擇性地開閉,其中三個第二豎管用于同時連通裝煤孔炭化室和兩個結焦中末期炭化室的中列導煙孔,從而也提供四個導煙通道。本發(fā)明可采用5?2推焦串序。本發(fā)明可在中間爐裝煤和邊爐裝煤過程中都能提供四通道導煙,導煙通道非常合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