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保監(jiān)罰〔2017〕13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 |
行政處罰內容 | 一、前海人壽向我會編制提供虛假資料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八十六條。根據(jù)該法第一百七十條,對前海人壽罰款50萬元;根據(jù)該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七條,給予姚振華撤銷任職資格并禁止進入保險業(yè)10年的處罰。 二、前海人壽違規(guī)運用保險資金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零六條及《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保險法》第一百六十四條,對前海人壽罰款30萬元;根據(jù)《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對李明警告并罰款8萬元,對游海警告并罰款8萬元,對程靖剛警告并罰款10萬元,對李濟偉警告并罰款10萬元,對黃皓警告并罰款10萬元,對孫磊警告并罰款10萬元。 當事人應當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繳款碼到財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銀行中的任一銀行進行同行繳款。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shù)額的3%加處罰款(繳款碼將在處罰決定書送達時告知)。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7-02-24 |
決定機關 | - |
法定代表人 | 姚振華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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