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唐山天昱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9113020056****2747 |
執(zhí)行依據(jù)文號 | (2019)粵03民初559號 |
案號 | (2020)粵03執(zhí)6843號 |
作出執(zhí)行依據(jù)單位 |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
執(zhí)行法院 |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11-18 |
發(fā)布日期 | 2021-04-29 |
已履行 | 暫無 |
未履行 | 暫無 |
省份 | 廣東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網(wǎng)上立案編號【Z10281200608385】。一、唐山天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付深圳市順誠樂豐保理有限公司融資保理款本金12250萬元及逾期違約金(逾期違約金以12250萬元為基數(shù),以年利率24為標準,自2018年11月24日計至實際清償完畢之日止); 二、唐山天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付深圳市順誠樂豐保理有限公司財產保全擔保費114008.4元; 三、唐山天昱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王小丹、姚金山、楊芙娜、魏興元對唐山天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第二項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唐山天昱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王小丹、姚金山、楊芙娜、魏興元承擔清償責任后,有權向唐山天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追償; 四、駁回深圳市順誠樂豐保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