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賀平城執(zhí)行罰字〔2020〕 68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 |
行政處罰內容 | 根據(jù)《賀州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如下:對你單位違法施工行為處以叁萬元整(¥30000元)的罰款。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0-10-09 |
決定機關 | 平桂區(qū)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