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湖南利潔生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9143010078****946N |
執(zhí)行依據(jù)文號 | (2018)湘0102民初9901號 |
案號 | (2019)湘0102執(zhí)4372號 |
作出執(zhí)行依據(jù)單位 | 長沙市芙蓉區(qū)人民法院 |
執(zhí)行法院 | 長沙市芙蓉區(qū)人民法院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06-18 |
發(fā)布日期 | 2019-08-20 |
已履行 | 暫無 |
未履行 | 暫無 |
省份 | 湖南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判決如下: 一、被告胡洋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告長沙市芙蓉區(qū)友阿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償還借款本金人民幣260萬元; 二、被告胡洋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告長沙市芙蓉區(qū)友阿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支付借款逾期利息及違約金共計人民幣399502.32元(按年利率24%的標準,自2017年12月20日起暫計算至2018年7月20日止),后續(xù)的逾期利息及違約金按年利率24%的標準,計算至借款本金實際付清之日止; 三、被告胡洋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告長沙市芙蓉區(qū)友阿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支付律師費人民幣3萬元; 四、被告胡漢忠、蔡青、湖南利潔生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達潔科技有限公司對本判決確定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限履行上述金錢給付義務,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本案受理費人民幣31036元,減半收取人民幣15518元,財產(chǎn)保全費人民幣5000元,共計人民幣20518元,由被告胡洋、胡漢忠、蔡青、湖南利潔生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達潔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負擔。 判決如下: 一、被告胡洋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告長沙市芙蓉區(qū)友阿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償還借款本金人民幣260萬元; 二、被告胡洋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告長沙市芙蓉區(qū)友阿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支付借款逾期利息及違約金共計人民幣399502.32元(按年利率24%的標準,自2017年12月20日起暫計算至2018年7月20日止),后續(xù)的逾期利息及違約金按年利率24%的標準,計算至借款本金實際付清之日止; 三、被告胡洋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告長沙市芙蓉區(qū)友阿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支付律師費人民幣3萬元; 四、被告胡漢忠、蔡青、湖南利潔生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達潔科技有限公司對本判決確定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限履行上述金錢給付義務,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本案受理費人民幣31036元,減半收取人民幣15518元,財產(chǎn)保全費人民幣5000元,共計人民幣20518元,由被告胡洋、胡漢忠、蔡青、湖南利潔生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達潔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負擔。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