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甬公侖(治)行罰決字[2022]01156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主要違法事實:2022年06月01日14時30分許,北侖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隊在日常工作中發(fā)現(xiàn):寧波大千紡織品有限公司于今年4月19日購買的高錳酸鉀(500kg)未在購買后5日內(nèi)向當?shù)毓矙C關備案,并輸入計算機系統(tǒng),于2022年5月6日才將上述信息向公安機關備案并錄入計算機系統(tǒng)。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jù):根據(jù)《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guī)定,決定責令改正并給予罰款一萬元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的執(zhí)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憑本決定書到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shù)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shù)額不超過罰款本數(shù)。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2-06-02 |
決定機關 | 浙江省寧波市公安局北侖分局治安管理大隊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