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中谷石化(珠海)集團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91440400MA****1M8K |
執(zhí)行依據(jù)文號 | (2020)粵0404民初2687號民事調(diào)解書 |
案號 | (2020)粵0404執(zhí)4131號 |
作出執(zhí)行依據(jù)單位 | 珠海市金灣區(qū)人民法院 |
執(zhí)行法院 | 珠海市金灣區(qū)人民法院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12-01 |
發(fā)布日期 | 2020-12-23 |
已履行 | 暫無 |
未履行 | 暫無 |
省份 | 廣東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其他妨礙、抗拒執(zhí)行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網(wǎng)上立案編號【Z10371201602485】。一、原、被告雙方確認被告中谷石化(珠海)集團有限公司拖欠原告航粵智能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貨款人民幣2,202,058.48元; 二、上述欠款分兩期付清:第一期于2020年10月30日前支付人民幣1,000,000元;第二期于2020年11月30日支付人民幣1,202,058.48元; 三、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1,482元、保全費人民幣5,000元,共計16,482元,由原告航粵智能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四、原告航粵智能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被告中谷石化(珠海)集團有限公司支付的上述全部款項后,向珠海市金灣區(qū)人民法院申請解除對被告中谷石化(珠海)集團有限公司銀行賬號存款的財產(chǎn)保全措施; 五、如被告中谷石化(珠海)集團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額支付上述任一期欠款,原告航粵智能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有權視剩余未支付部分欠款為到期債務,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并有權要求被告中谷石化(珠海)集團有限公司向原告航粵智能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另行支付自2020年5月28日起,每日按到期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三計算的違約金,至實際付清之日止;并承擔原告航粵智能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為本案支付的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1,482元、保全費人民幣5,000元及律師費人民幣61,090元。 六、原告航粵智能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在被告中谷石化(珠海)集團有限公司支付第一筆款項前向被告中谷石化(珠海)集團有限公司出具質(zhì)保金人民幣220,205.85元的一年期的銀行保函。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