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南雄市益華樂家超市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91440282MA****2N4P |
執(zhí)行依據文號 | (2020)粵0282民初2018號 |
案號 | (2021)粵0282執(zhí)225號 |
作出執(zhí)行依據單位 | 南雄市人民法院 |
執(zhí)行法院 | 南雄市人民法院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1-26 |
發(fā)布日期 | 2021-07-01 |
已履行 | 暫無 |
未履行 | 暫無 |
省份 | 廣東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網上立案編號【Z10220214600033】。被告南雄市益華樂家超市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 內向原告韶關市德興經貿有限公司支付貨款153914.86元及利息(以153914.86元為基數,自2020年8月17日起按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至款項付清之日止)(利息斬計上1月17日為2469.05元); 被告廣東益華百貨優(yōu)秀按公司對被告南雄市益華樂家超市有限公司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3378.3元,由兩被告負擔。合計:159762.21元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